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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注销长泰县新明逹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19 来源: 福建省邮政管理局 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依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注销管理规定》,福建省邮政管理局拟注销长泰县新明逹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和联系方式反馈至福建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通信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95号,邮编:350011。监督电话:0591-87313951;传真:0591-87319180。

   

   

     附件:拟注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福建省邮政管理局

                                  2024年2月5日

   

  附件

   

  拟注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许可证编号

  注册地址

  企业法定

  代表人

  发证

  机关

  注销

  原因

  1

  长泰县新明逹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闽邮20170034B

  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兴泰开发区

  张晓明

  福建省邮政管理局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原文链接:http://fj.spb.gov.cn/fjsyzglj/c100057/c100058/202402/44ead63b58144ae8a1d5a2f23c4b8c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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